招标及批出合约公告

招标公告

就政府存入所收款项提供利息收入及相关银行服务,合约为期60个月

招标编号 TRY/TAB/BANK/05
采购部门 库务署
项目 就政府存入所收款项提供利息收入及相关银行服务,合约为期60个月
重要规定 现邀请符合下列要求的银行投标 –

(a)  必须是持有由香港金融管理局根据《银行业条例》(第155章)第16条发出的有效银行牌照的银行(但不包括有限制牌照银行或接受存款公司);以及

(b)  必须符合下文(i)至(iii)项其中一项 –

      (i)    为香港发钞银行;或

      (ii)   如投标者是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非香港发钞银行,该银行(i)在2024年5月24日前18个月内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结束当日,或(ii)在成立为法团当日(适用于新成立的银行),所拥有的资产总值必须最少达350亿港元;或

      (iii)  如投标者是在香港以外地方成立为法团的非香港发钞银行,该银行的长期外币存款评级必须维持在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评定的A1级或以上,或长期外币发行人评级必须维持在标普全球评级评定的A+级或以上,上述评级必须在2024年5月24日仍然有效;以及

(c)  必须持有,或次承判商必须持有(视乎何者适用),根据《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第460章)发出的有效类别II保安公司牌照,以提供招标文件指明的上门收集存款及解款服务。该保安公司牌照必须在2024年5月24日仍然有效。

索取招标文件 香港九龙长沙湾东京街西3号
库务大楼19楼
库务署收入及会计支援分部
库务会计师(收入及会计支援)2
查询 电话:3847 8916
传真:2824 1805
电邮:taras2@try.gov.hk
截标日期和时间 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时(香港时间)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时(香港时间)前,把一式三份的投标书投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政府总部投标箱」(下称「指定投标箱」)。逾期递交或未有投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如在2024年5月24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间,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标时间将会延至8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极端情况」停止生效后首个工作天的中午12时。

如在2024年5月24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间,前往指定投标箱位置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推迟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知。当通道重开后,政府会尽快公布已推迟的截标时间。上述事项会于政府新闻处网页(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以新闻稿方式宣布。
备注
(1)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和不会涉及电子拍卖。本公告亦用作《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所规定的简要公告。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提供最高净收入的投标书或最高合并得分的投标书或任何一份投标书,并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3)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https://www.gld.gov.hk/zh-cn/our-services/procurement/contract-award-notice/)。

批出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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