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政策

私隐政策声明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简称「政府」)承诺本署在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方面会完全符合,并且在可能情况下超越国际认可的个人资料保障水平。为履行此承诺,政府会确保本署的职员依从保安及保密方面最严格的规定。

政府会记录浏览本网站的人次,但不会收集任何足以识辨浏览者身分的资料。为保障浏览者的私隐,本网站通常不会使用需要上网记录的程式。但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浏览者使用本署的查询服务或递交申请时,可能须要提供一些个人资料。对于资料的使用,包括披露或转移,除非获得资料当事人的订明同意或在法例规定的情况下,否则只限于收集资料所为的目的或直接与其有关的目的。资料当事人有权要求查阅或改正已向本署提供的个人资料,有关要求须送交保障个人资料(私隐)主任处理。

本私隐政策声明只适用于本署。政府无须就本网站所附载的连结网站的内容或其私隐及保安实务负责。浏览者应参考所登入的网站的私隐政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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