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各类退休金人士

服务

库务署退休金分部负责发放各类退休金及退休酬金,包括根据旧退休金计划、新退休金计划、司法人员退休金计划而发放的退休金,根据孤寡抚恤金计划、尚存配偶及子女抚恤金计划而发放的抚恤金,根据太平洋战争纪念抚恤金计划而发放的抚恤金等。

发放退休金方式

退休金增加额

根据《退休金(增加)条例》(香港法例第305章),退休金金额可予调整。条例订明,如由上一年四月一日开始至随后一年的三月三十一日止的12个月内,平均每月的甲类消费物价指数超过紧接在此期间之前12个月的平均每月甲类消费物价指数,而这超出的数额如以百分率表示是超过0.1%者,行政长官须宣布一个相等于上述以百分率表示的超出数额的增加百分率。自2016年至今,退休金的增幅如下:

生效日期 增幅(百分率)
1.4.2023 2.3%
1.4.2022 2.4%
1.4.2021 0.0%
1.4.2020 2.9%
1.4.2019 2.7%
1.4.2018 2.2%
1.4.2017 2.1%
1.4.2016 3.2%

发出文件

下列为向领取各类退休金人士发出的主要文件:

更新退休公务员在医疗及牙科福利资格核证系统内的个人资料

自医疗及牙科福利资格核证系统(资格核证系统)在2008年推出后,资格核证系统所涵盖的合资格的退休公务员在指定机构求诊时,便无须出示就医申请表格。他们只须通知指定机构的柜枱职员他们符合资格享用公务员医疗及牙科福利,以及出示有效的身分证明文件以供查核,有关柜枱职员会通过资格核证系统,核证他们的资格。

合资格的退休公务员的个人资料(例如他们本人的婚姻状况,以及其年届19或20岁受供养子女的教育情况和身体或精神健康状况)如有任何变更,应尽快通知库务署,以便更新资格核证系统的资料库。

领取退休金人士电子平台

「领取退休金人士电子平台」为领取退休金或抚恤金人士提供一个支援流动电话、平板电脑等行动装置的线上平台,让他们使用以下主要服务:

  • 查看退休金/抚恤金资料及支付详情;
  • 下载退休金/抚恤金文件;
  • 使用「智方便+」更改个人及家庭资料;及
  • 使用「智方便+」递交年度符合享有退休金/抚恤金声明书。
  • 浏览「领取退休金人士电子平台」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