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各类退休金人士

常见问题

发放退休金

问:每月的退休金会于何时发放?

答:一般来说,领取退休金人士会于每个历月最后一个工作天获发放每月退休金。

问:我可否使用联名银行帐户领取每月退休金?

答:可以。库务署可安排把退休金发放至联名银行帐户。

问:我可否选择一笔过领取全部退休金?

答:退休公务员不可以一笔过领取全部退休金。在旧退休金计划和新退休金计划下退休的人员,最多可分别把25%(旧计划)或50%(新计划)退休金折算为一笔过的退休酬金。

问:如退休公务员希望直接经海外银行帐户或在中国内地领取退休金,款项将如何发放?

答:我们建议/鼓励领取退休金人士与本地银行联络,了解是否有办法可让他们在海外居住期间操作其本地银行帐户。举例来说,他们可在互联网上把款项转至海外银行帐户。我们亦可以电汇/银行汇票方式,安排付款给海外居住的领取退休金人士。领取退休金人士须注意一点,他们须承担银行所收取的任何费用。

问:谁可为我签署见证「符合享有退休金/抚恤金声明」表格 (简称「声明书」)?

答:声明书须经第三者签署见证,而见证人必须年满十八岁。如有需要,本署退休金咨询处会因应退休金/抚恤金领取人的要求,提供为声明书担任见证人的服务。

领取退休金人士身故

问:在我过世后,我的配偶可否获得我的退休金?

答:政府会在退休公务员过世后,即时停止发放每月退休金。其他人仕在退休金人仕身故后都不符合资格领取退休金人仕的退休金。

问:在我过世后,家人如何通知库务署?

答:家人应早日致电3847 8300联络库务署的退休金谘询处(电邮地址:pension@try.gov.hk),相关证明文件备妥后,亦应尽快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