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及付款

邮寄缴款

邮寄缴款 支票、汇票或本票应以港币结算,加划线,并书明支付: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将支票、汇票或本票连同缴款单一併寄往:香港深水埗邮政局信箱 28000号 - 库务署。

税款、商业登记费、购买储税券或印花税的缴款应寄往税务局指定的邮政局邮箱

请注意: (1)   请勿邮寄现金或期票。
  (2) 信封上的邮戳日期视作缴款日期。
  (3) 请确保足够邮递时间及邮资,邮资不足的信件将不获接收。

如需要本署提供更多的协助,请联络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