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及付款
主頁
收款及付款
繳交政府帳單
郵寄繳款
收款及付款
郵寄繳款
支票、匯票或本票應以港幣結算,加劃線,並書明支付: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將支票、匯票或本票連同繳款單一併寄往:香港深水埗郵政局信箱 28000號 - 庫務署。
稅款、商業登記費、購買儲稅券或印花稅的繳款應寄往稅務局
指定的郵政局郵箱
。
請注意:
(1)
請勿郵寄現金或期票。
(2)
信封上的郵戳日期視作繳款日期。
(3)
請確保足夠郵遞時間及郵資,郵資不足的信件將不獲接收。
如需要本署提供更多的協助,請
聯絡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