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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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汇票或本票应以港币结算,加划线,并书明支付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支票、汇票或本票连同缴款通知书请寄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邮政局
邮政信箱 28000号
库务署收

邮寄缴款应注意事项

* 请勿邮寄现金或期票!
* 信封上的邮戳日期视作缴款日期。

请采用下列方式查询邮寄缴款的其他资料

拨电
支票不能兑现 2829 5029
退回支票 2829 5035
缴款查询 2829 5028
图文传真 2583 9031 / 2824 2798
邮寄/亲身前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入境事务大楼三十楼三○○一室库务署收入及会计支援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