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一般繳款單服務
概覽
由二零一零年三月下旬起,政府將分階段就現時發出的一般繳款單推出電子帳單服務。首階段包括四個部門,即民航處、香港海關、政府產業署及庫務署。這四個部門會邀請其所屬用戶選擇以電子方式收取一般繳款單。其他局/部門將會在下階段提供電子帳單服務。
用戶可透過政府網頁的電子一般繳款單帳戶(電子帳戶),隨時隨地閱覽及下載電子一般繳款單和相關訊息、附件、付款資料等(如適用)。

| 當部門把電子一般繳款單或催繳通知發送至用戶的電子帳戶時,亦會按照用戶選擇的通知方式,發出電郵及/或短訊通知。 |
 |
用戶選擇使用電子帳單服務,可享受電子服務帶來的快捷方便。最重要的是,電子帳單服務能減少用紙,支持環保。
常見問題
問:如何申請使用電子帳單服務?
答:如要申請使用電子帳單服務,你只須下載電子帳單服務登記表格(表格)(PDF格式 / 162KB / 2 頁),填妥並簽署後,把表格送交有關部門的發單辦事處便可。
問:如何得知電子一般繳款單已發送至本人的電子帳戶?
答:當有關部門的發單辦事處把電子一般繳款單發送至你的電子帳戶時,會按照你選擇的通知方式,向你發出電郵及/或短訊通知。
問:使用電子帳單服務是否須支付服務費用?
答:你可免費享用這項電子帳單服務。
問:是否所有發出一般繳款單的局/部門都會提供電子帳單服務?
答:
否。電子帳單服務會由二零一零年三月下旬起分階段推出。首階段包括四個部門,即民航處、香港海關、政府產業署及庫務署。只有這四個部門的用戶,才可選擇收取電子一般繳款單。其他局/部門會在下階段提供電子帳單服務。
|